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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查处和坚决防止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18

按照市纪委关于《严肃查处和坚决防止基层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意见》和市卫生局《关于严肃查处和坚决防止卫生系统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我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对全院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市纪委、市卫生局的安排部署,针对全院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引导教育广大医务人员文明行医、廉洁自律,增强全院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思想境界,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集中解决患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医院的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严肃查处和坚决防止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春振

副组长:孙立新、刘桂荣、林晓东、张志杰、杨庆宏、

       李秋霜、李  强

   院党委负主体责任,院纪委负监督责任,院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履行“一岗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组织实施。

主  任:孙立新(兼)

成  员:宋一静、杨丽艳、于  芳、刘丽春、张  强、

       杨立丰、叶凤英、杨丽娜、李志刚、李海丰、

       苏永平、陈昌顺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

重点领域:新农合、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人员招聘、药品器械耗材试剂招标采购、大型基建项目。

重点人群: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拟提拔使用有明显问题线索的。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真正让广大医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切实强化纪律观念,守纪律、讲规矩。

(二)认真排查线索,开展集中整顿。针对新农合、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案件线索和管理、制度漏洞,制定整改措施。

(三)集中查处案件。针对排查出的案件线索,开展查办案件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留情面,该严厉处分的要严厉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真正做到筛选排查一批、立案调查一批、集中处分一批,切实形成强大威慑。

五、具体措施

党办室(行风办):负责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三重一大”、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监督检查工作,监察室、财务科配合。

责任人:宋一静

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责任人:杨丽艳

监察室:负责案件检查工作,医务科、财务科、住院处配合。

责任人:于  芳

医务科:负责药品器械耗材试剂招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药品科设备科、总务科配合。

责任人:杨立丰

住院处:负责新农合专项资金和管辖范围内公共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责任人:李海丰

基建科:负责基建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责任人:陈昌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院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科室一把手都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纪政纪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长期滋生不正之风和大面积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把关职能。

(二)完善院务公开,强化阳光操作。要全面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切实将职能权限、办事制度、办事流程、责任主体、监督方式、办事结果全部公开。特别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等,促进隐形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坚决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条件和机会。

(三)认真落实制度,强化监督制约。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市直卫生系统领导班子定期调整分工的暂行规定》和《市直卫生系统中层干部交流轮岗、任职回避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

(四)精心组织实施。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五)强化督促落实。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工作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着力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把关,对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层出不穷的要“补课”、“返工”,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