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教学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关于修订临床医技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及短期培训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使进修、培训达到预期目的,现对《外出进修学习及短期培训有关规定》进行修订,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外出学习必备条件
(一)学术会议
国内召开学术交流会议及各专业年会原则上由科主任、学科带头人本人参加,特殊情况可派人参加,需经主管院长及院长同意。
(二)短期培训
1.由科室内担任行政副主任以上级别,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资质人员参加。
2.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某人进行专项技术学习。
(三)外出进修
1.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2.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医院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3.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的进修学习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四)各科主任、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每5年进行一次为期3个月以上进修学习。
二、外出学习申请流程
1.拟进修人员需由本人向科主任提交书面申请。
2.每年年底,科主任从所在科室内选出1-2名业务骨干作为下一年度的进修推荐人选,报医务部。
3.每年年初,医务部根据医院的业务发展及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出本年度进修计划初稿,报党委会。
4.党委会对提交的进修计划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本年度的进修计划,并由院长签审。
5.进修计划每年制定一次,列入进修计划者,应及时联系进修单位,本年度未联系妥当,自动顺延到下一年度的进修计划,若下一年度扔未按计划进修,则取消进修资格,并三年之内不再安排进修。未列入进修计划者,本年度一律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
6.短期及学术会议等,由科主任安排,报医务部,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参加,否则不予报销。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