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北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各科室: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冀卫办科教〔2021〕4号文件要求,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北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方向
重点支持新冠肺炎防控救治、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方面的应用研究,以及部分与疾病防治实践结合紧密的应用基础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一)新冠肺炎防控救治。疫病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研究;新冠肺炎的临床流行病学与分子流行病学研究;新冠肺炎的药物研发研究;新冠肺炎的医院感染防控研究;新型冠状病毒的快速诊断试剂盒(家用试剂盒及配套产品)。
(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围绕针对严重危害全省人民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病、肾脏疾病和神经精神疾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预防新发传染病,针对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感染者向艾滋病和肝癌转归的新技术、新策略研究等。
(三)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以我省疾病谱为重点,主要围绕消化系统疾病、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治等健康问题的防治、血液系统和免疫系统疾病、眼耳鼻喉疾病、口腔疾病、皮肤病及老年退行性疾病等常见多发病的诊疗规范和预防、康复方案研究。
(四)公共卫生问题与健康促进研究。重点围绕健康危险因素防控研究,重点传染病病原检测与防控技术研究,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技术研究;生殖健康与辅助生殖技术研究;生物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技术研究;职业病防治研究等领域的研究。
(五)卫生健康管理及相关政策研究。重点围绕健康河北建设的政策以及健康促进策略与路径研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人口老龄化对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卫生人才培养与使用管理政策研究、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等关键问题研究;现代信息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中促进管理提升及流程再造、临床智能辅助决策、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相关性研究。
(六)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和机制,开展三地住院病人转诊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全省患者外转率较高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肺部感染,肾病和血液病等)的医学研究;三地传染病联防联控研究;雄安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及规划研究;雄安新区卫生应急保障能力与风险研究。
二、时间安排
项目网络申报及审核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项目申报和信息审核服务。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设计要结合本科室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着眼于提高医学科技创新水平和带动学科整体发展,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实用价值或临床意义,并具有良好的预期推广前景。项目申报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伦理安全、技术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安全性等负责。
(二)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须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凡申报者须提交伦理申请表、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研究者资质等,提交方式: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到科教科邮箱:2ykjk@163.com。
(三)课题申报人须提交国家一级查新机构出具的纸质签字盖章原件扫描版,且查新报告上传时,须隐去查新报告首页等涉及个人及单位信息内容。
(四)本次课题申报每人限报1项,凡作为第一主研人承担省卫健委科研课题2项以上(含2项)未结题的,不得参与此次课题的申报。
(五)申报人须与所在单位签暑科研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申报人课题研究过程中要遵守科研活动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或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
(六)河北省卫健委组织开展的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分为指令性课题和指导性课题两类。为保障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实施,将继续发挥财政资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凡列入河北省卫健委指令性课题,承担单位给予1:1或1:2配套经费支持;列入指导计划的课题,承担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七)本计划不包括中医项目。
四、申报方法
(一)申报人注册资质:申报人首先登录“河北省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app.hebwst.gov.cn/kjch)首页,点击“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系统”并注册,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信息并及时通知科教科进行审核。“用户账号”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
(二)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经科教科审核通过的科技人员登录“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系统”,点击“申报课题”,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信息、在线填写申报书或上传申报书Word电子文档、查新报告(或检索报告)PDF格式电子文档,经核对无误后进行网络提交。
科教科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