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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各科室:
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3.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基本条件有具体要求的,以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二、相关事项
1.申报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4.基础研究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5.列入联合惩戒、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6.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纸件报送省科技厅。
(二)申报程序
登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1.用户注册
项目申报人请到科教科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2.填报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申报书填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经过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报书并提交单位审核,未提交项目等同于未申报。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审核项目时,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报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将自动生成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盖章页,申报人登录系统后点击“申报项目管理”-“申报书管理”,点击盖章页列中的“下载”,下载盖章页电子版文件,并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后将扫描件上传。
四、受理时间
于2021年3月29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和电子审核。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1:《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详细内容。
附件1:《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科教科
2021年2月24日